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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征集推荐参加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7-26

芜湖市教育局


教研函[2012]77号

关于征集推荐参加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表彰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促进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交流、共享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安徽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67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征集、评选和推荐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成果的内容

1.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反映基础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对提高基础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综合性教育教学成果(参见附件1)。

2.教育教学成果要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总结提炼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突出对课程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观念新、内容实、方法当、手段活、效果好。

3.申报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并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在区域内起到了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成果的申报

1.对象和范围。本次教学成果评选表彰活动面向从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与研究工作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包括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会等,教育工作者及其他个人。

2.教育教学成果既包括理论成果,也包括实践成果,须全面客观地反映研究与实践的过程和结果。理论成果主要包括论著、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咨询报告等;实践成果应是课改推进以来在整体上或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形成了自己特色的成果,主要包括典型经验、特色项目、创新案例、课件课例与软件开发等。申报成果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

3.申报教育教学成果须提供下列材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教学成果总结一式三份(要全面反映教育教学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反映教育教学成果的实证性支持性材料三套(其中必须有一套是原件)。申报材料中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

三、教学研究成果的征集和推荐

本次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面向全市从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和教研、科研、行政管理人员等)。市教育局将依据教学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和基本要求,组织专家先行在本市开展教学研究成果的评选,并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参选。各单位报送教学研究成果时,请按推荐顺序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

2.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

3、成果报送:教学研究成果以县、区(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印刷品和实物除外)。报送时间为9月1日至5日。报送至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308室朱启胜老师。电子邮件发至:zhuqisheng1118@yahoo.com.cn。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详情可参照省教育厅网站(皖教秘基〔2012〕67号)文件要求。

附件:

教研函【2012】77号1--3附件.rar

关于开展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67号).pdf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