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函[2012]6号
关于推荐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培养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后继人才,根据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决定由各县区和学校推荐参加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的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送条件
(一)熟悉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推广工作。获得测试员资格后能够坚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推荐方法
(一)各县区和学校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将电子版于2012年5月30日前发送至市语委办电子邮箱(Lbahwh@sina.com)。
(二)市语委办将于6月份对各县区和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考核,选拔优秀学员代表我市参加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
联系人:李波
电话: 3836817
QQ: 849880170
芜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
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推荐表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或QQ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教学科 | 学历 | 所在单位 | 手机号码 | 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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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