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德〔2012〕15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省指导意见精神和本地实际,坚持育人为本,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做好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