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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芜湖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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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助〔2012〕6号

关于开展2012年芜湖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安师大附中:

为切实加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的助学与育人功能,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2〕10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和参赛对象

征文主要围绕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展示资助育人成效、加强感恩与励志教育这条主线,突出“感恩、自强、责任、奉献”的主题。可以表达通过国家资助、实现健康成长的感恩之情,可以表达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的突出事例,也可以表达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回报祖国与社会的典型事迹,还可以表现为受助学生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的先进事迹等。

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国家资助及学校奖、助政策的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

二、征稿方式

(一)各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本级和所辖学校学生征文的征集与初评工作,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征文的征集、初评与选送工作。

(二)无为县推荐征文数30篇,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推荐征文数各10篇(原则上中职和普高推荐篇数各占一半),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推荐征文数3篇。

(三)市直属普高学校和中职学校每校选送3篇。

(四)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初评后将优秀稿件纸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whsjyjxszzzx@163.com;联系人:俞小燕,联系电话:0553-3845941。

三、有关要求

(一)今年适逢党的十八大召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充分利用征文活动的组织开展,大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宣传国家资助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教育公平与民生改善。要深入发动,布置到每一所学校、每个班级,不断扩大学生参与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二)征文要求紧紧围绕主题,内容真实感人,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性,文风平实,文字在1000-3000字左右(作品封面式样见附件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三)在近年组织开展的征文活动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对该活动予以应有的重视,有未评即报、敷衍了事的现象。经研究决定,征文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征文的征集、初评与选送工作;各单位要总结征文活动的组织和自评情况,并于4月20日前与推荐的征文一并上报。

四、评选、表彰

市教育局在各县(区)、学校初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市级评选,并将优秀稿件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本次评选分中职组和普高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6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推荐在《大江晚报》上刊载。

附件:推荐征文汇总表、作品封面式样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