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在芜高校、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皖食药监食转〔2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在芜各高校要将自查报告于2011年11月18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和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皖食药监食转〔2011〕63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