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2011〕23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内电[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前期下发的有关防溺水通报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次采取各种方式全面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要落实到每个中小学生家庭,对在家度假的中小学生再次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提请中小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对自己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责任,以有效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