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财〔2011〕97号
关于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日前,省防指发出了《关于启动省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命令》(皖汛令〔2011〕1号),决定自6月11日起,沿江江南地区启动《安徽省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根据省防指皖汛令〔2011〕1号命令精神,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启动Ⅲ级响应防汛应急预案,抓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妥善安排好值守人员和防汛物资,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沿江江南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对山区、塬坡等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学校,处于江河附近、水库下游、低洼、内涝的学校,以及中小学危房等防灾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师生提前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