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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6-15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财〔2011〕9号

关于做好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近期,江南、皖南地区和江淮之间南部连续有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暴雨引起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极大。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的《关于启动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命令》(皖地灾明电〔2011〕5号)要求,现就加强学校预防洪涝和地质灾害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完善洪涝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年主汛期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切实将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具体负责的监控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组织、责任、预案、防汛物资、抢险队伍“五落实”。

二、要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的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特别近期发生暴雨地区,要紧急启动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明确防范的重点,特别要加强对山区、丘陵地区和处于江河湖库边缘地区校园地质状况的检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学校,要尽快进行重点排查,对查明的隐患点,要逐点落实防灾措施和责任,及时消除隐患。必要时坚决提前组织师生转移并妥善安置,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学校出现洪涝和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按照做好教育系统洪涝等自然灾害灾损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四、要认真落实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值班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强降雨天气下防汛和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和调度,即日起省教育厅启动由委厅负责人带班、省教育厅救灾办公室专人轮流值班的强降雨防范应对及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值班制度(工作时间传真:0551-2831884;非工作时间电话、传真:0551-2814453)。

各地学校近期受灾情况(校舍受损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受损金额等),请务必于6月16日12时前报送省教育厅救灾办(zsp@ahedu.gov.cn ).

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