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基〔2011〕66号
关于加强安徽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对外教育交流的不断深入,我省一批普通高中学校与国外中学或教育机构联合举办了国际合作班,促进了我省基础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元化和学生求学个性化的需求,更新了学校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规范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课程和教材管理,特别是人文学科课程、国外教材,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方可开设和使用。
二、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学籍管理,各市、县教育局要把好入学关,国际班学生学籍与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统一管理,严禁以国际班的名义违规招生。
三、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教学管理。各市、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借鉴周边省市经验,为减轻普通高中国际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提倡普通高中国际班的学生拿“双证书”,即国内、国外高中毕业证书。
五、普通高中国际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可适当采取灵活的办法:
1.学生可根据教学进度在高中阶段参加任何年度的省级测试,不要求必须只在高二年级考试。
2.个别外语小语种科目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一致的,可报经省教育厅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批准同意,由所在市、县统一命题、统一测试。
六、各地申报普通高中国际班,必须经所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严格审查报教育厅审批。教育厅受理申请后,由外事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其办学资质,并提出意见;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审批,所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和日常管理。
七、各地报批的普通高中国际班在办学过程中,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举办高中国际班的资格。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