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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发放和收费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4-26

教基〔2011〕29号

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发放和收费工作的通知

三县测试办,市区各完全中学、高中、民办学校、综合高中班:

为了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发放和收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1年5月31日前,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发放完毕。

二、证书发放

2011届具有普通高中学籍且符合毕业条件的普通高中和高中综合班毕业生统一发放“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010届普通高中结业生经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合格,符合“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学生,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将连同2011届证书一并予以发放。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领取毕业证书时务必将原有结业证书交回。

2011届普通高中结业生,各单位要根据学生需求,将需要领取“安徽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的学生名单报至市教育局基教科,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另行打印发放。

三、证书核验和业务办理

2011届普通高中证书发放前,市教育局会根据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下发的芜湖市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毕(结)业证书发放情况(电子版)发至各单位,请认真核对,并及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上报至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确保证书发放无误。

在毕(结)业证书、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核发过程中,如发现学生信息的登记有误,需即使将勘误信息和原证书报至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基教科将与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联系,办理勘误业务。

为做好2011届普通高中学生学历证书的换证和补办工作,各单位务必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依据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证书的及时换发和补办。

四、证书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制作服务的函》(皖价服函[2009]125号)规定,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制作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本4.5元,由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统一收取,出具发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市区和三县社会青年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的证书制作服务费的上缴工作由市、县测试办负责。

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证书收款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帐号:34001498608050059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市三孝口支行

银行转账时请在“用途”栏注明证书年份、证书类别和学校名称。

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财务联系人:孙淑平,电话:0551-2831864,13956991799,传真:0551-2158710。

证书业务联系人:盛璐,电话:0551-2873867。

请各学校统一将款项通过现金方式或是转账方式汇入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银行账户,并将现金收费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于5月31日之前交到市教育局财务科奚知文老师处,联系及传真电话:3845941,市教育局将统一去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开发票。市教育局测试办联系电话:3861640,联系人:魏玉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