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宿州市、亳州市两起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3-18

教基〔2011〕15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宿州市、亳州市两起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中学),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宿州市、亳州市两起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皖教密〔2011〕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食堂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安全。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务必于3月31日前组织力量,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本县区域内学校(包括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关于宿州市、亳州市两起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