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1〕16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
水平测试方案(修订)》的通知
三县教育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各完全中学、普通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班:
为适应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对《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修订)〉的通知》(皖教基[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