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严禁利用寒假组织中小学生补课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1-28

教基〔2011〕2号

关于严禁利用寒假组织中小学生补课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利用寒假组织中小学生补课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1、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要将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属中小学和全体教师,认真做好应对恶劣天气预案,确保学生寒假安全返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教育理念,增强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

2、各学校各年级(包括高三毕业班)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让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3、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督查,对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组织学生补课的学校和个人严肃处理,对违规组织补课出现安全问题的学校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严禁利用寒假组织中小学生补课的通知

教基【2011】2号附件(皖教秘基【2011】7号.PDF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