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09-22

教基〔2010〕87号

关于加强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近日,全国部分省份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发病增多,在局部地区有暴发流行,我省合肥、安庆等地亦发生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聚集性病例。现就我市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防控工作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要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疾病蔓延。如因防控不力造成疾病暴发流行,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疫情监测。学校、幼儿园应认真落实晨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红眼病”等传染病发病症状的师生应劝其立即就诊治疗,治愈后方可回校上课。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带病上学”现象。发现“红眼病”等传染病确诊病例和发病症状人员增多现象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及时处理疫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是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发生疫情后一定要及时处理。学校、幼儿园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容易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或聚集性疫情,如发现“红眼病”确诊病例,学校、幼儿园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隔离和消毒等工作。

四、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面向师生及家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爱眼卫生习惯,勤洗手,不揉眼,洗脸用品分巾、分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注意公共卫生,增加自我防护意识。

附件: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治知识要点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治知识要点

红眼病是公众的通俗说法,学名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属于国家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红眼病传播的特点为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爆发流行,多发于夏秋季,特别是洪涝灾害地区易感染流行。目前,全国多个受洪涝灾害严重的省份红眼病发病增多,个别省8月份发病亦高于7月份,多为散在发生,为了避免爆发流行,全省卫生部门及全社会民众需要加强防范,注意个人卫生,特别需要新闻媒体支持,积极宣传红眼病的防治知识。

人体感染后,起病急,一般在数小时至24小时内发病,双眼可同时起病或先后起病;潜伏期短,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发病两周后传染性最强;刺激症状重;患者迅速出现异物感,眼磨痛,流泪,畏光,以及水样分泌物增多;少数患者可有全身发热、乏力、咽痛及肌肉酸痛等症状。本病自然病程短、无特殊治疗药物、预后较好、极个别伴有神经系统症状。

传播途径:红眼病主要通过患者眼部分泌物-手-健康人眼或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物品-健康人眼传播。患者的手、毛巾、手帕、脸盆以及病人用过的洗脸水、衣服、被褥上都会含有病原体,病原体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健康人的眼睛(包括病人自己的健侧眼睛),使红眼病传播。

流行特点:本病传染性极强,人群普遍易感,发病率高,传播快,发病集中。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易在学校、工厂、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地方爆发流行。在自然灾害期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如果不注意个人卫生,红眼病就更容易蔓延。

预防要点:

(1)公众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需注意保持手的清洁,不要用手揉擦眼晴;个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洗脸最好用流水;病人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接触患者后用75%乙醇消毒双手。

(2)医务工作者检查及治疗操作后必须规范操作。用75%乙醇消毒双手及用品以后再接触其他病人;使用的仪器、物品用75%酒精或84液等清拭消毒,严防医源性传播;本病流行期间,医院需要设专台门诊,避免交叉感染;不宜采用集体滴眼药预防眼病。

(3)病人洗漱用品严格隔离使用。每日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接触使用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煮沸消毒。

(4)病人应自觉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暴发流行期间根据疫情,有关部门可责令暂时关闭游泳池、浴池等场所,减少社交活动以避免扩大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