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07-04

芜湖市教育局

教法[2010]16号

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三山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多起数名学生同时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和损失。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了专门批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学校、街道、乡村组织和家长加强对少年儿童的监护,千方百计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水库、水塘等场所的管理,游泳场所要有施救人员及必要的施救工具,相关区域要有警戒标志,学校、社区、农村等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教育。

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预防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政办[2010]43号)。7月2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3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内电[2010]15号)和《关于全面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行动的通知》(皖教内电[2010]14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动教育和积极防范的责任意识,现就我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教育再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始终抓住学生安全工作不放松

(一)要充分认识抓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怕担责任顾虑,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要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分析研究。要研究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发生地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前预警、提前教育、提前防范。

(三)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送到家,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四)要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社会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安全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全面开展暑期安全大家访活动

今年暑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暑期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动员中小学全体教职工对本校所有学生家庭专门进行一次安全家访。

(一)明确大家访任务。一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二要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家长及时、不断地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要宣传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和暑期安全教育要求,指导家长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多形式开展大家访。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电话联系、定期向家长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送上门,将学校关爱延伸到暑期。要访问到每一位学生家庭,联系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三、进一步强化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一)突出开展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四不”教育: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救护知识的辅导,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要求学生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并迅速就近呼救,请有救护能力的人来进行救护,或打110求助,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做到“三个掌握一个养成”: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联合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无证无牌无保险非法运营车,确保接送车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活动,必须使用有资质营运企业的正规车辆。

(三)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教育。要通过《致全体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张贴挂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女童的教育力度,教育他们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同行或做客,不独自到偏僻的地方游玩等,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

(四)加强学生正确合法使用互联网的教育。一是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二是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三是引导学生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首先意识,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四是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加自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四、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对学生暑期安全的监管

(一)加强水域排查。协调责任部门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政府或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二)加强安全巡查。加强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联系,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事故多发地开展安全巡视工作,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放假在家也能有效监管。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凡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活动,致使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密切关注汛情,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检查和监测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全省防汛救灾形势日渐严峻。芜湖已经进入夏季主汛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密切关注本地的汛情、灾情,制定汛期突发事件预案,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舍以及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监测,同时要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生活动场所和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

七、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二0一0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