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0〕80号
转发关于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3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落实健康教育的各项要求,建立和落实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故,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学期开学后,各校要开展一次以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