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1-11-02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单位,民办学校,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指标

(一)中小学校

2021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8名。各县(市)区教育局符合标准条件的可推荐1-2人(无为市有符合标准条件的可增加1人);市直属各单位符合标准条件的可推荐1人(有特别优秀的人选可增加1人),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推荐的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援派扶贫教师的倾斜力度。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我市将在省下达的控制限额内择优推荐,其中担任中小学(含幼儿园,但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际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推荐限额2名。

(二)中职学校

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精神,在重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推荐,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标准条件,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推荐、学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等规定程序要求,经过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三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基本信息、主要业绩、任期考核情况、继续教育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逐级推荐上报。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中考核考评办法严格组织考核推荐,留存好考核、考评的所有材料以备检查。各学校务必于11月18日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县、区教育局务必于11月23日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单位按照报送材料的要求,将《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论文(论著)代表作和《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和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等报送到市教育局正高级推荐评审会工作组(地点:芜湖市荟萃中学市教育局档案室)。报送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553-3860324 或3870717.邮箱:1924857994@qq.com

(三)市教育局组成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条件,在省下达的控制限额数内择优评审推荐。

(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推荐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人选讲课、面试答辩方案,对拟推荐的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人选开展讲课、面试答辩工作。

正文:教育局【2021】203号: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1、教育局【2021】203号附件1:皖教秘师〔2021〕80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311.pdf

2、教育局【2021】203号附件2:正高申报材料目录.rar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