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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1-04-15

关于申报2021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教研函〔2021〕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各校、各民办中学:

根据《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为了做好芜湖市2021年度教育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人员均可申报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完成过县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具有较高的研究质量。中级职称且特别优秀的,需两名高级教师推荐方可申报。(以上需提供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相关结题证书复印件)。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主要研究者,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承担的省、市教育研究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课题。

5.2020年度立项的市级课题未按照规定开题,没有寄交书面和电子开题报告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教科研课题。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以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突出“三名工程”及教育改革中的重、难点,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2.课题选题分为学科类、综合类和管理类。其中学科类课题包括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各学科课程研究及教学研究;综合类课题包括跨学科、跨领域或多学科整合等研究;管理类课题包括课程与教学管理、学校管理、校本教研、教育教学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评价、班主任工作等。

3.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各单位需对课题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及学术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签署意见。选题不在课题研究范围、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合规格的,不予接收和评审。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书的要求,填写统一规格的“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申报者将填写好的、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报所在县(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校教务处(教科室),由其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汇总,向市教科所申报。

2.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已签署意见“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电子材料包括“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邮箱253839223@qq.com,纸质材料交至市教科所403办公室。

3.课题申报材料分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各校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各县(市、区)、相关学校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志强,联系电话:3836872。

教研函【2021】29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教研函【2021】29号附件1.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教研函【2021】29号附件2.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