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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芜湖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1-05-20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芜湖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

教研函【2021】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二附中、安师大附小,各民办中学:

为促进我市教育全面、协调、高品质、可持续发展,建设教育名城,打造宜学城市,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及时收集质量分析数据,充分发挥评价对课程实施、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和学习质量的监控作用,根据芜教秘【2019】1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芜湖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监控学段、年级、内容

本次监控学段为小学、高中,年级为小学六年级和高一年级。监控内容既有学科内容,也有学生体质健康、学习负担、近视率等和学生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各学校要积极探索目标多维、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综合评价方法,要注重过程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把学校、教师的评价与学生、家长的评价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监控年级、内容见附件一)

为了公平公正,本次小学六年级市区学生全部参加监测,并且统一阅卷提供学生成绩单。

三、监控的学科及命题范围、形式

本次监控在学业水平发展方面监测学科为小学六年级抽测4科,高一年级10科。命题范围严格按照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命题范围见附件二)

1.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由市教科所组织统一命题,各科监测形式均为闭卷测评。

2.统一监测高一各科卷面分值100分;六年级抽测学科卷面分值100分。

3.高一年级英语监测包括听力、笔试、口试三部分,口试由各校自行安排测评,得分计入平时成绩(占平时成绩的40%);听力和笔试全市统一监测,分数比值约为2∶8。

4.高一各学科,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试题题型、结构、分值等与以往基本保持一致,在难度方面,适度降低。六年级《科学》主要检测学生对科学常识了解情况及科学素养水平情况,科学测试题型将根据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规定及本市学生学情灵活安排。

四、监控工作时间安排

1.统一监测时间:六年级2021年6月30日;高一年级2021年7月6-8日。(具体监测日程安排见附件三)。凡参加市统一监测的,监测日程安排必须与市一致。

2. 学生写实记录通过安徽省基础教育应用平台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3.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统一预订监测试卷。订单务必于6月18日前,送、寄市教科所(联系电话3836817,电子邮箱:1139249014@qq.com)。(详见附件四)。各单位领取试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阅卷及成绩发布:市、区六年级以及全市高一实行统一网络阅卷并且成绩统一发布。

五、监控结果使用

高一年级各科监测成绩可作为相应模块学分认定的依据之一。六年级学生监测成绩可以作为小学毕业依据之一。

六、监控工作要求

1.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统一监测,各校的组织安排、参考人数、教师试卷评阅等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

2.统一监测期间,学生上学时间有所调整,各校要告知家长,并对学生加强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以免发生意外。

3.统一监测的各学科应在计划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增加课时,不得挤占学生活动课程和休息时间。

4.各学科的监测按统考要求编排考场,单人单座,每考场应由2名以上教师监考。

5.各校应加强诚信教育,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舞弊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考试期间应加强巡视督导。

6.各校应严格按照统一监测日程表进行监测,不得擅自变更测评时间和监测内容。尤其不得提前考试!

7.统一网阅的成绩、数据与质量分析报告由市教科所统一发布。各区、校要重视评价信息的反馈,对评价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8.各校要严格审核写实记录等实证材料,杜绝实证材料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公平、公正。各校需派专人负责学生的信息输入、评价和数据上传。

9. 监控结果是一个系统化的数据和事实,不能仅用其中一、两项结果作为评判学校和学生的依据,尤其不能采用学业监测的成绩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分等排队的依据。各区、校要制定严格的监测数据保密措施,不得擅自泄露数据,对于监测结果中涉及到学生隐私问题的,要严格确保学生隐私权不受侵犯。

10.所有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有关监测的任何费用。

附件一: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芜湖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年级、内容

附件二: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统一监测学科及命题范围

附件三: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各年级统一监测日程安排表

附件四: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终各年级统一监测试卷统计单

教研函【2021】52号附件.zip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