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研函〔202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各校:
为进一步推进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课题研究前期成果,切实加强对课题中期研究工作的管理,根据《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芜教研〔2019〕7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所决定组织2021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既定研究计划,达到研究中期的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组。
二、检查内容
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研究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情况以及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三、检查形式
课题中期报告由课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课题组提交《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及时上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管理处审批、备案。
四、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上报要求
各课题组填写《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文档后,以“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见附件1)。各单位需要填写电子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将本单位报送的所有电子材料放进文件夹,以“单位+中期+联系人手机号”命名。
2.纸质材料上报要求
各课题《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审核后的纸质材料2份,各单位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
3.智慧平台上传要求
各在研课题主持人登录芜湖市智慧教育平台,在“课题研究”中,选择“教科研课题”,按照平台指示,将课题立项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相关成果进行上传。每个课题组只需要1位主持人上传即可。
五、送审时间
各单位应落实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将本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中期检查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集中汇总后,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13日至15日报市教科所403室,电子材料发到邮箱253839223@qq.com,智慧平台上传在9月13日之前完成即可,后期有新的成果可以随时更新。
六、其它要求
1.不接收个人报送(请各单位提醒各位主持人不要个人向邮箱发送有关材料)。
2.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凡逾期未报视为没有研究过程。
3.中期检查有问题的课题项目限期三个月内整改。
4.课题有重要变更需提交《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3),须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县区市签章后,得到回复同意后方可变更。
联系人:吴志强,电话:3836872。
附件:
1.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2.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3.课题变更申请表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