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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0-08-27

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芜教办〔2020〕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从9月1日正式开始。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暑期各项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2日—3日(星期三—星期四)

二、检查内容:

1、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各校掌握了解应到校人数、实际到校人数、未到校人数及原因、是否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人员、是否缺乏防控物资等情况。对所有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和学生近14天以来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摸排,精准掌握每个人的详细情况。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做好隔离设施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组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程序、报告内容等。动态完善“三案九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配餐单位及人员的全面检查,确保采购食材渠道来源可追溯,索证规范、齐全,从业人员健康。

2、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坐班制落实情况;一次性奖励绩效分配制度建设情况;《“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作师德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3、开学教育活动情况。精心组织好第一次升旗仪式、开好第一次主题班会。中小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开展情况。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以及宣传教育情况。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面向全校学生(小学四年级时)开展心理检测工作;有专门的心理辅导室,并配置专人(专兼职心理教师)负责管理,学校开展心理团(个)体辅导活动。建立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台账制度,强化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活动。

4、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全面落实零起点教学。严格控制大班额。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落实学生体质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大课间、体育课要落实到位。严格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积极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检查学校收费情况,收费标准和项目是否公开,是否有乱收费行为。

5、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情况。开学前是否对校舍、食品卫生、学校消防设备设施、学生上下学交通等各项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是否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否对遭受水灾洪灾学校的围墙、地下室、宿舍、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检查巡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学校的“三防建设”是否配备到位,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否开展了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校园周边有市政重点工程的学校,要积极宣传工程意义,引导家长支持工程建设,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6、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7、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中等职业学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做好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8、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9、学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将各年级的教材目录及收费标准张榜公示。

(二)各校对照检查内容准备好书面自查材料,交检查组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wuhujyj@163.com。

(三)检查组要做好检查记录。每组第一人为组长(见附件一),组长负责填写《开学工作检查调查表》,并撰写一份所检查学校开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于9月11日前交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根据本文件要求组织好本辖区的开学检查,市教育局将适时检查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的开学工作。

说明: http://www.wuhu.gov.cn/assets/images/files2/doc.gif2020年秋季开学检查附件.doc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教办【2020】7号:芜湖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