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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编辑:赵峰 发布时间:2022-08-26

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芜教语〔20225 

各市、县、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12日至18日为第25届推普周。根据《安徽省语委 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语〔20224号),我市将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推广普通话活动,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推普周活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谋划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活动清单,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领域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推普宣传浓厚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第25届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推普周活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语委、市教育局牵头,市语委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期间,各部门、行业根据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安排有关重点活动、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当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新颖、内容多元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二)市各级语委成员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本部门、本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

活动。并积极配合市语委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三)各市、县、区要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

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聚焦农村地区和农村青壮年人口,推深做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推普周期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乡镇及以下公职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其他农村人口的普通话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率和普及水平,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有效衔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要组织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等活动。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开展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活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实践,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推广、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结对帮扶活动等。

(五)结合城市文明创建有关工作,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和基层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学术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咨询服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等。

(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

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七)各市、县、区要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于923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联系人:市语委办  李波 

联系电话:3833800

电子邮箱: 849880170@qq.com    

 

说明: https://jyj.wuhu.gov.cn/assets/images/files2/pdf.gif附件 皖教秘语〔2022〕4号安徽省语委 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推普周活动的通知.pdf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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