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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开展芜湖市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赵峰 发布时间:2022-09-30

关于开展芜湖市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研函【202281 

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教育局,三山开发区教育文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4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芜湖市“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和皖教云平台(网址:www.ahedu.cn)优质课程案例,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我市人民教师的风采。

二、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2022年秋季学期前最新修订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2),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智慧平台(https://jpk.eduyun.cn)课程节点编号(已有精品课的课程节点不再开放),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上传至智慧平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确定县级精品课,并于20221020日前推荐优秀课例(名额分配见下表)参与市级遴选,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个精品课。

各县(区)、局属学校精品课推荐到市里名额分配

  

名额

  

名额

镜湖区

12

弋江区

8

鸠江区

12

三山区

8

经开区

5

湾沚区

8

繁昌区

   8

南陵县

10

无为市

12

市直各校

2

    (四)市级遴选。市教科所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精品课进行评审,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遴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2022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单位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2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注意学科平衡,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

(四)其他要求。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418号)(附件1)文件精神执行。

市教科所联系人:张婷婷,电话:3836817

 

说明: https://jyj.wuhu.gov.cn/assets/images/files2/pdf.gif附件1:皖教秘〔2022〕41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说明: https://jyj.wuhu.gov.cn/assets/images/files2/doc.gif附件2:精品课制作要求.docx
说明: https://jyj.wuhu.gov.cn/assets/images/files2/doc.gif
附件3: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docx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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