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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赵峰 发布时间:2022-11-09

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及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指标

(一)中小学校

2022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8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及教育局所属单位对符合标准条件的申报人员择优推荐1人(有特别优秀的人选可增加1人),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推荐的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援派扶贫教师的倾斜力度,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我市将在省下达的控制限额内择优推荐,其中担任中小学(含幼儿园,但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推荐限额2名。

(二)中职学校

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精神,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推荐,达不到标准条件的不得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标准条件,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推荐、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等规定程序要求,经过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基本信息、主要业绩、任期考核情况、继续教育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逐级推荐上报。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中考核考评办法严格组织考核推荐,留存好考核、考评的所有材料以备检查。各学校务必于1116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准务好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1125日前做好上报推荐人选材料(申报推荐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单位按照报送材料的要求,将《安徽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表》《安徽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论文(论著)代表作和《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和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等报送到市教育局正高级推荐评审会工作组(地点:芜湖市荟萃中学市教育局档案室)。报送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553-3860324 3870717。邮箱:1049025448@qq.com

(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推荐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人选讲课、面试答辩方案,对拟推荐的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人选开展讲课、面试答辩工作。

(四)市教育局组成中小学、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条件,在省下达的控制限额数内评审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后,申报人员实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按照省厅文件实施)。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相关材料.zip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资格评审相关材料 .zip

 附件3: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