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研函〔2023〕2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各校:
为进一步推进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课题研究前期成果,切实加强对课题中期研究工作的管理,根据《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芜教研〔2019〕7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所决定组织2023年度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既定研究计划,达到研究中期的芜湖市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组。
二、检查内容
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研究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情况以及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三、检查形式
课题中期报告由课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课题组提交《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及电子稿按照研究计划时间节点上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管理处审批、备案。
四、材料上报要求
1.电子材料上报要求
各课题组填写《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文档后,以“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见附件1)。各单位需要填写电子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将本单位报送的所有电子材料放进文件夹,以“单位+中期+联系人手机号”命名。
2.纸质材料上报要求
各课题《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审核后的纸质材料2份,各单位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
3.智慧平台上传要求
各在研课题主持人登录芜湖市智慧教育平台,在“课题研究”中,选择“教科研课题”,按照平台指示,将课题立项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相关成果进行上传。每个课题组只需要1位主持人上传即可(幼儿园及中职学校除外)。
4.材料报送方式
各课题组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在中期计划时间完成中期交流活动形成报告,并在实际完成中期汇报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科所。纸质材料报市教科所403室,电子材料发到邮箱253839223@qq.com。
五、其他要求
1.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凡逾期未报视为没有研究过程。
2.中期检查有问题的课题项目限期三个月内整改。
3.课题有重要变更需提交《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3),须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县区市签章后,得到回复同意后方可变更。
联系电话:3836872。
附件1.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2.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附件3.课题变更申请表.docx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