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校办】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09-07

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

接市教育局通知,为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将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市教育局有关通知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年级、教研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维持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秩序。

特此通知

附:1、芜湖市教育局通知

2、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校长办公室

2010-9-7

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将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芜政[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维持正常的学习秩序。

附: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芜湖市教育局

2010年9月7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我市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鸣3分钟,时间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芜湖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