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芜湖市首批“教育家型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根据《关于开展芜湖市首批“教育家型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育局〔202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名额
全市共评选“教育家型教师”4名,名额不分配至各单位。
二、申报对象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教育局〔2021〕235号)。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符合条件申报者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前,将《芜湖市“教育家型教师”评选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sdfzbgs@126.com,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5时前交至学校办公室查验(各类证书、证件查验后复印件盖章上交,原件本人带回),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教育局【2021】235号:关于开展芜湖市首批“教育家型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教育局【2021】235号附件1:芜湖市“教育家型教师”评选标准.pdf
3、教育局【2021】235号附件2:教育家型教师评选材料目录.pdf
4、教育局【2021】235号附件3:芜湖市“教育家型教师”评选表.xls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