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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转发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9-03-23

转发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

现将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芜湖市教育局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说明: http://gk.wh.cn/uploadfile/annex/003010407/00301040702/20170315040242808.gif

基教科

说明: http://gk.wh.cn/uploadfile/annex/003010407/00301040702/20170315040809958.gif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近期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显著增多,为预防控制流感疫情在学校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做好防控工作。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对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对疑似病例、聚集病例的信息按要求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2、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感疫情的处置工作,加强对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学生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如遇流感样病例爆发疫情,要严格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的要求,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形势配合落实如停课等防控措施。

3、加强督导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班级板报、告知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宣传流感预防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学校防控流感疫情的督导。

局基教科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