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
现将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_芜政秘〔2017〕4号.pdf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芜政秘〔2017〕4号)精神,请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利用校讯通、微信、QQ等宣传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禁放意识、环保意识,学生引导家长、家长教育子女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把禁放的有关规定列入《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放工作已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市禁放办、市教育局将检查各校禁放信息报送和宣传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芜政秘〔2017〕4号)
芜湖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