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5我校教职工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
接上级人事部门通知,为加强岗位管理,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2015年岗位聘期期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核内容,以教研组、行政组单位为考核主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依据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发的有关考核文件和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办法(暂行)(校办字[2014]6号详见校园网“学校文件”栏)。
三、考核范围及时限
1、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5年岗位聘期(三年)期满在岗教职工,考核名单已发各教研组和行政组。
2、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免于考核;2014年11、12月分别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岗位晋级者等情况不在本次考核范围
3、管理岗位我校两人由党委组织部考核。
4、考核时限为岗位任职时间至聘期(三年)期满,所有业绩成果以此时限内取得的为准。
四、考核等级
1、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教学或其他岗位免于考核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党政正职担任,成员为副职校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审定结果及处理有关申诉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
六、考核程序
1、准备阶段(2016年3月16日前)
工作组与人事处核对并整理本次参加聘期考核人员名单。
2、实施阶段(2016年3月16日—4月8日)
(1)启动工作:办公室将考核名单分组,并发布考核通知和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启动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职工个人收集总结聘期工作,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附中用表)》(校园网下载专区下载使用A4正反面打印)进行聘期总结,准备业绩材料。
(3)分组考核:各考核单位根据个人聘期总结以及提供的业绩材料原件等,严格对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考核,并给出被考核人员聘期考核的初步结果,如有特殊情况另附相关说明和材料。
3、公示阶段(2016年4月9日—4月16日)
各考核小组务必于4月9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小组考核结果,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考核工作组签署意见上报。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