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4月2日(周六)、3日(周日)连休,无调休,共计3天。
放假期间,学校保卫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