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研】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5-09-18

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的通知

县区教研室、市属中学:

现将“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启事”(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教师参加该项征文大赛。

为了确保我市2015年参赛征文的整体质量有一个较高的水准,特对参赛征文的撰写以及组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赛征文要围绕“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一主题撰写。所阐述的内容,既要有一定的理论阐述,还要有充分的例证。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均应有一定的新意和深度。

二、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优秀教师撰写参赛征文,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征文除按要求发至大赛组委会外,同时发至ahyh18@126.com、whzhy302@126.com。

附件: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启事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启事

由沪、苏、浙、皖四省市教研室和《语文学习》编辑部联合组织的“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致力于推动长三角区域性的语文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合作交流,服务长三角地方基础教育,提升长三角地区中学语文教育的整体水平。为此,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在成功举办七届论坛的基础上,将联合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主题征文活动,并于今年11月在安徽省举办“2015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暨征文大赛颁奖活动”。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上海市教委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上海教育出版社

2.评审委员会:

杨 桦(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语文教研员)

朱芒芒(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步根海(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胡 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王耀东(上海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语文学习》主编)

二、征文内容

1.主题: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 2.形式:教学论文、教学设计(可以是单篇作品教学设计,也可以是主题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等。 3.组别:征文评比分高中组(含中等专科学校)和初中组。 4.要求:①必须是原创。②字数不限。③信件、电子邮件均可,来稿请注明组别及“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字样,并注明通联详细信息。④不接受光盘。

三、征文对象

长三角及各地中学语文教师(含中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研究人员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五、投稿地址

1.邮箱投稿:高中组请投至csjltgzz@163.com信箱,初中组请投至czzcsjlt@163.com信箱。

2.邮件投稿:上海市永福路123号《语文学习》编辑部,邮编:200031。

3.咨询电话:021-64373598

六、评选事项

1.参评文稿由评委会进行初评、终评。

2.评出“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诗歌教学内容的确定’征文大赛”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语文学习》杂志将选登部分优秀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