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普通高校招生成绩证明的告示
信息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日期:2010-07-15
为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业务管理,更好的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办理2001年-2010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成绩证明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51-2866632)。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由考生本人申请的,应提交考生本人申请和考生准考证或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受考生委托,申请办理的,还需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三、办理程序
考生或委托人携带所需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受理窗口办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