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2012]20号
━━━━━━━━━━━━━━━━━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评定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的范围和对象
1、我校全体教师中已评定的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
2、已评为安徽省特级教师不再参加评定。
二、评定标准(详见芜湖市教育局教人[2012]56号文件)
三、推荐评定要求
(一)各单位应在放假前,组织本单位市级骨干教师认真学习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并要求符合条件的市级骨干教师积极申报。7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数不设名额限制,凡符合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的人员,都可申报。
(三)推荐参评市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应填写《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表》(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一式两份,届时根据学校初审情况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和《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简明情况登记表》(表样见教人[2012]56号文件附件一),并按《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材料目录》(表样见教人[2012]56号文件附件二)提供相关的经单位验证的原始材料。
(四)各申报人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并上报。
附: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6号)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