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学生学费减免暨优秀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编辑:伍德生 发布时间:2024-10-10

 

校助字[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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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学生学费减免暨优秀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校办字[2023]1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学生学费减免及优秀学生奖励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学费减免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集中受理和审批学生减免学费申请。

第二条:申请减免的学生应为我校登记在册的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的除外)。

第三条:减免的具体名额由德育处根据学生申请的状况予以确定,力求三个年级相对均衡。

第四条:对于建档立卡的学生,减免其全部学杂费,财务处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处理方式;对于其他获准减免的学生,减免前已交清学费的,由学校财务处凭借缴费发票退还给学生本人。

 

 

第五条:全国学科竞赛一等奖选手奖励5000元;二等奖选手奖励3000元;三等奖选手奖励2000元。

第六条:高一年级期中考试前5名每人奖励500元;高二年级期中考试前5名每人奖励500元;6-10名每人奖励300元。

条:高三年级前三次模拟考试历史方向前5名每人奖励500元;6-10名每人奖励300元;物理方向前10名每人奖励500元,11-20名每人奖励300元;21-30名每人奖励200元;各班级第一名每人奖励200元;班级进步第一名每人奖励200元。

条:学费减免标准:一档600/学期;二挡500元/学期,三档450元/学期。具体标准可以根据申请人数适度调整,校内经费提取尾款均分给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

条:对因弄虚作假,谎报家庭情况而获得减免者,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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