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6-11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财〔2012〕87号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根据省防指《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省防指电〔2012〕85号)要求和省防指2012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

随着主汛期来临,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和临战状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省江淮之间和沿江江南梅雨量比常年偏多,沿淮淮北地区雨季降水量比常年偏多。请这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分析,全面部署防汛工作。

二、要强化隐患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处于山区、塬坡等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学校和处于江河附近、水库下游、低洼、内涝的学校,要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组织师生提前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汛期施工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要强化措施应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汛安全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进入主汛期后,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即发即报制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遇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要强化安全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教育、宿松县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汛期内发现险情和受灾后除向当地政府报告外,须及时报省教育厅救灾办(联系人:汪庆忠,联系电话:0551-2831884)。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