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
教研函[2016]36号
关于申报教育部、芜湖市201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做好全国及芜湖市201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凡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人员均可申报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
2、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选题应以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要突出对教育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研究,着眼于本单位、本学科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3、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填写统一规格的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根据各县区及直属学校课题研究实际情况,现将各县区、直属学校申报市级课题名额分配如下:无为县15,芜湖县10,繁昌县8,南陵县5,镜湖区10,鸠江区10,弋江区8,三山区5,经开区3,直属学校(含附中系列)20。申请书表格可从市教科所网站下载。
二、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分县区、直属学校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各县区申报工作由所在县区教研室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的、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一式三份)报所在县区教研室,由县区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汇总,向市教科所申报。其它学校申报材料由学校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报市教科所。
2、市教科所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各县区及相关学校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2016年省级课题的申报将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具体情况见附件。
联系电话:3836872。联系人:孔立新。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