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赴港澳通行证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
发布时间:2010-12-03来源:省外事办 作者:出国处 发布人:省外事办 |
1、因公赴港澳审批文件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出国、赴港澳确认件 持其他单位出具的出国、赴港澳确认件需另提供:出国任务通知书复印件和双跨团同意的复函复印件 2、政审材料 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权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3、各市、有护照保管权县外办、省直各单位、有护照保管权企业出具的申办通行证介绍信 4、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5、赴港澳邀请函复印件(持确认件办理不需要) 6、在根据表上内容提供(已有有效期护照的人员可不提供): (1)小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近期、白底、光面彩色照片2张(头像两耳间宽度为21-24mm) (2)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7、企业人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持非本省身份证人员需提供在本省满一年暂住证、劳动合同或本省户口本的清晰复印件 咨询电话:0551-28217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