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普通高中毕业证明书的相关流程的通知
三县教育局,市区各完全中学、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6〕14号)、《关于统一办理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的通知》(教秘基〔2009〕57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高中综合班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学生,不慎将证书遗失,可申请办理《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安徽省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高中综合班)、《安徽省普通高中结业证明书》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01至2003级因参加高中会考补考合格符合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以及2000级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还需由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成绩登记表》或《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公章。
二、办理程序:
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提供学生个人信息、高中会考准考证号或学业水平测试号等信息—>原所在学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社会青年由县区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申报材料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相关证明书。
三、办理地点:
地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省教育厅窗口(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附:《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样式
芜湖市教育局基教科
2011年7月14日
《安徽省普通高中相关证明书申请表》样
NO.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入学年月 | 毕业年月 | |||||
身份证号 | 原证书编号 | |||||
毕业学校 | ||||||
证明书类型 | □学历证明书 □结业证明书 □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 | |||||
申请事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普通高中学校由毕业学校提出审核意见,社会青年由县区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2001至2003级因参加高中会考补考合格符合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以及2000级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还需由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成绩登记表》或《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公章。
2.申办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时,入学年月和毕业学校填“无”。
3.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表到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