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惩戒有制度,实施有温度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1-04-19

惩戒有制度,实施有温度

——记侯远军、史永鑫名班主任工作室共同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本网讯(德育处 文/翟斌)4月16日上午,芜湖市侯远军、史永鑫名班主任工作室所有成员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下称附中)竟成楼六楼会议室举行第二次联合研修活动。附中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参与了研修活动。会议由附中德育处副主任侯远军主持。

芜湖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侯远军作了《惩戒有制度,实施有温度》的主题报告,报告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侯远军通过一个鲜活的教育事例“杨不管事件”,向各位班主任老师介绍了《规则》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侯远军指出:老师们要对“教育惩戒”这一核心概念做出正确解读,惩戒不等于惩罚,惩戒通过处罚来警戒,而惩罚则是处罚之意,目的性不明;惩戒更不等同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体罚是违法的,教育惩戒的目标是教育,是合法的。学校及其教师在学生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等六种情形下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就具体如何实施教育惩戒,侯远军指出了两项原则要求,一是视学生违纪轻重;二是遵循程序正当性。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等原则。使用教育惩戒是否合理,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教育艺术问题。最后,侯远军老师指出,“惩”是手段,“戒”是目的,“教育” 是底色。教育惩戒是矫正性教育,她是教育比她是惩戒更重要。

教育惩戒的学习与落实是班主任做好班级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发布不久,本次领学、解读活动对班主任的工作是十分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会后,在场班主任反响热烈,一致认为本次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升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指导好、规范好班主任教育惩戒行为。(编辑:李居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