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12]2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各单位:
近来,我市高温天气已持续较长时间,时常有学生下水游泳避暑,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芜政办秘[2012]143号)和《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通知》(教法[2012]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年级在学校德育处、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暑期家访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增强学生珍爱生命,谨防溺水的意识;同时,请各位班主任老师通过各种途径(电话、手机短信、班级QQ群、家校通等)将本通知和市有关精神,告知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加强教育和看护。
特此通知
附:《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通知》(教法[2012]43号).doc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