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校办】关于立即做好11号台风“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8-07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文件

校办字[2012]23号

关于立即做好11号台风“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处室、年级、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11号台风“海葵”影响,我市将于8月8日起有一次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偏北风4—5级,阵风7—8级的风雨过程。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根据市防指和市教育局的部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总务部门要做好学校校舍和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注意防范,责任到人,学校危房内不得留有师生。

二、继续实施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认真落实防汛防台风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一旦发现汛情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执行即发即报制度,迅速上报信息。

三、严格执行停课制度。无论是否经过批准的暑期补课,一律停止。

四、各部门、单位接通知后,提前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各年级、班级应采用相应通讯手段,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安全防范。

附:芜湖市教育局关于立即做好11号台风“海葵”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教法【2012】44号).doc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海葵”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内电【2012】8号).doc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