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法〔2016〕83号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芜湖市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一并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一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重点对校舍安全、技防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进行认真彻底检查,不留隐患和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要开展节日期间安全教育。以自护自救、防拥挤踩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短信提醒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学生在假期外出时要有成人陪同,注意出行安全。 三要加强值班护校工作。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要畅通家校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家长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共同加强节日期间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附件:芜湖市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