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全市高中、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6-06-28

http://gk.wh.cn/uploadfile/annex/003010407/00301040702/20160627035100679.gif

芜教人〔2016〕86号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全市高中、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22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芜教人〔2015〕54号)、《芜湖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芜教人〔2015〕55号)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度高中阶段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徽师范大学是省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国培计划”国家级培训基地。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高中教师(含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和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的集中培训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参训对象应是报名参加2015-2016学年全员培训的教师,符合免于参加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条件的教师不需参加本次集中培训。高中教师和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已按照各县区、各单位的报名,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报名。

三、高中教师和市属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由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高中教师培训2016年7月8日到7月11日,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培训7月12日举行。具体学校、学科、时间等安排见附件,也可在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各县区、学校应及时通知并督促教师参加学习,各县区、直属各学校要在每期(每班)培训时安排带队教师,带队教师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发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箱1993592662@qq.com。

四、集中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费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4号)等文件的规定,教师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应在继续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中列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培训费,由市教育局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转帐支付;县(区)属高中教师培训费用,由各县区向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支付。本学年度集中培训费120元/人。

五、培训期间交通、食宿等自行安排。安师大继续教育学院可协助安排培训期间中餐,费用自理。

附件:高中、市直属学校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安排表

芜教人【2016】86号附件.xls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