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助〔2016〕37号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 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8号)等文件,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助尽助”、“ 应贷尽贷”,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丰富服务手段,切实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尤其对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县(市、区)、重点村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对这些地域的全覆盖。此外,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主动宣传,积极帮助,保障其助学贷款需求。 二、加强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各县区和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银监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培训考核机制,保障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待遇。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发给相应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和离岗备案制度,提升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政策宣传 各县区和学校要利用多种载体全面、完整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高校资助政策,可结合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高中一堂课”活动,重点向应届高三毕业学生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条件、申贷流程、征信、金融知识和诚信育人等内容,同时将《国家开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发放到预申请高中学生手中,确保人手一册。 四、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 各县区要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务必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协调小组成立情况以正式文件(PDF格式)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各县区要统筹制定本区域内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利用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或学生奖助基金,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各县区务必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本地还款救助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以正式文件(PDF格式)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开展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工作 为优化助学贷款工作流程,简化学生办理手续,各县区要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年版)有关内容,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和认定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于受理启动前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确保预申请对建档立卡户学生全覆盖。在正式受理贷款申请时,免除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直接认定其具备贷款资格,直接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自2016年起,高中预申请对象范围由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至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提高预申请工作成效。对于未参加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做好贷款办理工作。 各县区要在2016年5月底前组织辖区内高中学校完成预申请信息收集工作,6月底前完成预申请信息核查并将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预申请系统”。市属高中要将预申请信息(附件1)收集于5月底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做好2016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各县区要认真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要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合理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学生和学生家长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市教育局将会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指导和巡查,督促做好贷款受理工作。 八、强化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要早计划、早着手、早落实,多措并举提高本息回收率。要高度重视学生跟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及早导出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名单,运用电话、电邮、QQ、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还款,主动告知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要采取点对点的联络催收措施,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乡镇中心校和高中等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对于有恶意逾期倾向的借款学生,要保存好相关催收证据,以便后期开展依法收贷工作;对于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使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予以代偿;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 各县区要于每年1月、4月、11月、12月的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本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统计表(附件2)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市汇总后书面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845941,邮箱:whsjyjxszzzx@163.com。 附件1:国开行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统计表 芜湖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