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皖教秘〔2013〕17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二、调查内容
具体调查内容见各调查表。调查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填报要求
1.各地各校要依据国家、省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条件和配备标准如实填写调查表。
2.本调查是教育行政部门了解情况的基本依据,各地各校要确保填报调查数据真实有效、可核实,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3.各地各校填报的基本数据必须与已有的法定统计数据一致。
4.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在报送调查表的同时,提供一份本地本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主要成绩、特色体育艺术活动、学生体育艺术社团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政策建议等内容。
5.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在6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印章的汇总表PDF版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市教育局需将所属的县(市区)汇总表一同报送。
信箱:dingrenneng@126.com。联系人:丁仁能、汪家军,电话:0551-62831843、62825293
四、调查参考文件
1.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基〔2007〕15号)
附件
1.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2.安徽省学校体育基本情况调查表
3.安徽省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4.安徽省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5.安徽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6.安徽省学校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