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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2-05-02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皖教内电〔2012〕5号

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广德、宿松县委宣传部、教育局,省直主要新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全省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学生安全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心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维护学生安全成长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积极开展预防溺水、预防传染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开展安全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2、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学校、家庭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好自身职责,进一步增强社会、学校、家庭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维护学生安全成长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普及包括预防溺水、预防传染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知识在内的各种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救护意识,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能力。

4、针对春夏期间天气日渐炎热,溺水事故即将进入易发、高发期的特点,当前要重点做好预防溺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滚动字幕,播放新闻案例、安全宣传教育片、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独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戏水玩耍”,从而自觉远离危险,尽可能地避免悲剧的发生。 安徽广播电视台及各市县广播电视台要自5月1日起,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省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将学生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宣传教育方案,丰富宣传教育载体,确保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不同季节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宣传报道的重点,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积极适应学生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采用灵活多样、新颖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同时综合运用标语、横幅、墙报、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手册、图片展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把握导向,严守纪律。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严守新闻宣传纪律,严格执行重要稿件审批制度。要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机制,及时主动发布突发事件处置的权威信息。要进一步加强涉及我省学生安全的舆情监测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努力营造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

相关宣传口号、滚动字幕、公益广告、宣传专题片可从安徽教育网学校安全栏目(http://anquan.ahedu.gov.cn/)直接下载,也可与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吴启元,联系电话:0551-2831821。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