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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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2011〕88号

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保证广大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通知》(皖教秘[2011]2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各学校要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加强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全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阳光体育锻炼活动,把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列入课表,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

三、各中小学校要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不得擅自缩减体育课时或挤占体育课。必须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四、各中小学要积极贯彻落实《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与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丰富每天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的内容,促进每天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在校园有效开展。

五、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中小学要建立完善科学评价机制,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建立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督查,随时进行抽查,切实推动广大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作的扎实开展。

六、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3861640。

七、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和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市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于9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