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1〕40号
关于芜湖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
现就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108号),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并经核准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1、对因残疾免考的学生,应有残疾证,其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10分评定。
2、对因伤病免考的学生,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其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7分评定。
3、凡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免考申请手续:考生须填写《2011年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详细注明原因。残疾学生须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伤病学生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件,班主任和理化生任课教师核实签字,经学校审批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免试申请表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免考材料进入升学档案。
4、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附件:2011年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1年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申请表
学校: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班 级 | 家长签字 |
| |||
原 因 |
| ||||
有关 证明 | 因残疾免考附残疾证复印件 因伤病免考附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复印件 (残疾证或医院证明原件由学校查验) | ||||
班主任 签 字 | 理化生任课教师签字 |
|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