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2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进入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日显突出,继亳州双杰学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后,近日,淮南市第十中学宿舍又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局于年前组织的冬季专项消防检查基础上,加强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现就学校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二、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四、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宿舍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和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管理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O一一年元月十一日